1、非法傳銷類商品
解釋:包括但不限于: 1)發布涉嫌傳銷性質的平臺信息的商品; 2)涉嫌非法傳銷被曝光,引起輿情的商品; 3)發布用于傳銷或協助傳銷模式發展的誘導信息、輔助工具等商 品;4)被法院、公安機關等認定為非法傳銷性質的
商品; 5)已涉案、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介入調查,涉嫌非法傳銷性質的 商品; 6)涉嫌非法傳銷被曝光,引起重大輿情的商品。
2、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書籍類商品
解釋:包括但不限于: 國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銷售的書籍類商品,如劉弘章“劉太醫的系列 叢書”包括《劉太醫談養生》、《病是自家生》、《是藥三分毒》、 《一步錯百步歪》、《有病早知道》、《看病不求人》;張悟本 《把
吃出來的病吃回去》;李一《李一道長養生有良方》;劉逢軍 《中 國龍文化養生之道》;曲黎敏《把健康徹底說清楚》、《從頭到腳 說健康》。
3、實際不存在類商品
解釋:包括但不限于: 發布現實生活中實際不存在的顏色或造型的植物品種,例如七彩草 莓種子、七彩草莓苗、七彩茶花苗、純藍色玫瑰種子、純藍色玫瑰 苗、藍色火龍果種子、藍色火龍果苗、藍色西瓜種子、綠色西瓜種 子、綠
色草莓種子、綠色草莓苗、七彩玫瑰種子、七彩玫瑰苗、藍 桂苗等等。
4、手機直撥卡與直撥業務,電話回撥卡與回撥業務
解釋:包括但不限于:直撥卡、回撥卡等信息;手機直撥或電話回撥業務等。
5、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等出版物經營資質或雖取得但《營業執照》中未含有許可經營范圍發布相關出版物信息,以及未取得進口出版物進貨憑證的,發布相關境外出版物商品和信息
解釋:1.未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等出版物經營資質或雖取得但《營業執照》中未含有許可經營范圍發布相關出版物信息;2.未取得進口出版物進貨憑證的,發布相關境外出版物商品和信息;3.未取得《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
等音像制品經營資質或雖取得但《營業執照》中未含有許可經營范圍發布相關音像制品信息。
6、秒殺器以及用于提高秒殺成功概率的相關軟件等干擾平臺正常秩序的軟件或服務和不適合在慧聰網平臺發布的商品
解釋:包括但不限于: 1)秒殺器; 2)搶紅包軟件; 3)寶貝復制軟件;4)進店提醒軟件;5)客鏈接轉換工具;6)刪除中差評服務;7)違規考試代考服務; 8)驗證碼接收服務; 9)會員成長卡及其相關代購服務; 10)紅包
出售或套現等; 11)虛擬充值電話卡等。
7、未取得相關資質在平臺出售平臺限售商品
解釋:包括但不限于: 1)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等種子生產經營資質而發布種 子商品和信息; 2)未取得《中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認可證書》或《票務 銷售許可證》出售票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飛機票、火車
票、汽車 票等; 3)未取得帶有開鎖服務等產品或服務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或相關許可證明而發布開鎖服務信息;4)未取得帶有“舊機動車”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和所有權證而發 布二手轎車信息; 5)未取得國家信息產業部頒發
的進網許可證發布手機信號放大器 信息; 6)未取得相關服務經驗范圍的營業執照發布公司代辦類服務; 7)未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動物種苗生產經營資質而 發布動物種苗商品信息; 8)根據法律、法規或本網站認
為應限制銷售的其他商品。
8、法律法規、管理措施與決議等要求中被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商品或服務
解釋:具體情形,包括但不限定: 1. 自朝鮮進口商品: (1) 禁止自朝鮮進口煤炭、鐵、鐵礦石;黃金礦、鈦礦、釩礦及稀 土礦物; (2) 禁止自朝鮮進口銅、鎳、銀、鋅; (3) 禁止自朝鮮進口雕像; (4) 禁止自朝鮮進口鉛、鉛礦石、
水海產品; (5) 禁止自朝鮮進口紡織品;(6) 禁止自朝鮮進口部分糧食和農產品、包括菱鎂礦和氧化鎂在內的泥土和石料、木材、機械、電氣設備和船只。 2. 對朝鮮出口商品: (1) 禁止對朝鮮出口航空燃油; (2) 禁止對朝鮮出口直升
飛機和船只; (3) 禁止對朝鮮出口凝析油和液化天然氣; (4) 全面禁止對朝鮮出口鐵、鋼和其他金屬、工業機械、運輸車輛 (5) 限制對朝鮮出口原油; (6) 限制對朝鮮出口精煉石油產品。